最高检最新法条(最高检规则)
本篇目录:
侵占罪的最新司法解释
(三)侵占罪的数额问题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侵占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埋藏物的,只有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才构成侵占罪。而“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刑法和司法解释均未予明确。
有的主张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对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犯罪的决定》中侵占罪(即新刑法中的职务侵占罪)的司法解释,即以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为起点。
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侵占公共财物或者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法律主观:关于侵占罪的法条及司法解释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有关 侵占罪 ”数额较大“的司法解释仍未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是参照 盗窃罪 、 诈骗罪 而较之略高。 一般的司法标准为10000,部分地方 立案 标准为2000——5000。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依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要想构成侵占罪,必须是行为人侵占他人财产达到数额较大的财物才能构成。
北京公积金贷款初审
1、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2、公积金贷款流程(一)借款申请人咨询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3、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4、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详解如下所示: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5、北京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流程是什么 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6、申请:借款人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并如实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以及相关资料,如:个人身份证,借款人婚烟证明、申请人与配偶的收入证明、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申请人与配偶的章印等。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取消了吗
1、截止目前为止,我国并未专门就违法发放贷款罪做司法解释规定。但是在《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涉及到了对此罪的条文。其中明确了,本罪属于特殊主体犯罪,只有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
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3、法律主观: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4、所以,无论向关系人发放贷款,还是向关系人以外的人发放贷款,只要违反国家规定并构成犯罪均以“违法发放贷款罪”来定罪。
5、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以及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或者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6、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法人签署破产协议骗取银行贷款犯法么
这只是一般的民事借贷纠纷,不涉及刑事问题。公司破产无法清偿的,银行可以向担保人追偿。但如果涉及欺诈、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贷款的话,就涉及刑事问题了。
骗取贷款600万,立案前早已还清,构成犯罪吗骗取贷款600万元,立案前早已还清,构成犯罪,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人是否要坐牢,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企业公司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代表不会坐牢的。如果公司违法犯罪,企业法人代表有承担刑事责任的可能。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只是代替公司处理债务问题,真正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还是公司。
如果没有骗贷,就没有刑事责任。资产不够偿还,没关系,那只有贷款人承担损失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最高检规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