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病历复印时间要求(病历复印时间限制)
本篇目录:
- 1、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
- 2、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 3、病历复印多久就过期了?
- 4、复印病历星期六,星期天可以吗?
- 5、复印病历有时间期限吗
- 6、病历复印管理规定2020
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
1、患者依照前款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
2、法律分析: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及住院病历。正常工作时间内,门诊办公室负责受理门诊病历复印申请,医务部负责受理住院病历复印申请,社工办负责受理涉及纠纷的病历复印申请。
3、一般患者出院7个工作日后,可以复印本次住院病历;如在线申请快递邮寄到家服务,依路途远近,需要等待一定时间。
4、并在申请人在场的情况下复印或者复制。 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医疗机构应当加盖证明印记。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
关于病历复印管理规定
病历保存的时间比较久,没有规定多久就不能复印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病历复印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法律分析:病历,包括门诊病历及住院病历。正常工作时间内,门诊办公室负责受理门诊病历复印申请,医务部负责受理住院病历复印申请,社工办负责受理涉及纠纷的病历复印申请。
患者住院期间的病历也是可以复印的。 允许复印病历应选择那些与病情有关的资料,否则一份住院几个月的病历如全盘复印下来很可能有相当部分是无用的,造成不必要的花费,因此复印前不妨先向专家咨询一下。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死亡患者近亲家属或代理人; 保险机构;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病历复印多久就过期了?
1、医院病例保存年限根据病历类型不同,规定储存年数不一样。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可小于三十年,丢失或毁坏均为院方责任。在医院创建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可小于十五年。
2、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3、复印病历有时间期限吗,归档住院病历的复印在病人出院后7个工作日起受理,由病案室负责办理。病人住院期间需复印病历的,应当由病区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陪同复印。一般情况下出院后7天就可以复印病历,应该在该医院档案室去复印。
复印病历星期六,星期天可以吗?
1、可以,医院周六日是上班,因为医院的特殊性质,所以大多数公立医院在节假日期间都是不休息的,即使有些科室医生休息,但是还是会安排有值班医生,继续工作。如果是市级医院的话,周六周日每个科室也是有相关的值班医生护士。
2、不行,病案室上行政班的,周六日都不上班,复印不了病历。如果单纯打印部分病历资料,找主管医生可以打印,不过一般情况下出院后,需要病历资料都是建议到病案室去复印的。
3、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周六周日可以复印病历。因为现在看病都是要身份证挂号,病历都在电脑上保存,只要在医院电脑上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看到病历,就可以打印或复印。
4、周一到周五白天,周六上午可以复印,周六下午到周日全天不可以复印。
5、你好,不能。医院资料室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周周日休息。复印病历时,你要拿上你和病人的身份证及病人的病历及住院号,并能准确说出出院时间。
复印病历有时间期限吗
病历保存的时间比较久,没有规定多久就不能复印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
不同类型的病历,规定保存的年限不同。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第二十条 门(急)诊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第二十一条 病案的查阅、复印或者复制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一般情况下出院后7天就可以复印病历,应该在该医院档案室去复印。
病历复印管理规定2020
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死亡患者近亲家属或代理人; 保险机构; 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
法律依据:《2020年新版病历管理规定》(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
(五)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
首先,医药费用是由工伤基金负责支付的,这个如果有缴纳工伤保险的话医药费方面公司是不需要赔偿的。其次,一次性医疗补助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是需要离职之后才可以申请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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