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案件最新报道(顾雏军2019最新消息)
本篇目录:
- 1、鸣冤17年,科龙电器原董事长、昔日家电资本大鳄顾雏军终获赔偿
- 2、格林科尔、科龙造假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 3、证监会官司打输被责令答复顾雏军,这次证监会真的错了吗?
- 4、顾雏军案再审将半年内审结吗?
- 5、顾雏军的新闻资料
鸣冤17年,科龙电器原董事长、昔日家电资本大鳄顾雏军终获赔偿
1、他曾经拥有5家上市公司,曾是我国有名的“冰箱大王”,但也有过7年的牢狱之灾,还有过6年的申诉之旅,最后告倒了证监会,拿到了国家的43万赔偿金。 他就是原科龙电器的董事长顾雏军。
2、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3万元,返还罚金8万元及利息。2009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3、年7月 顾雏军及科龙六名高管因涉嫌经济犯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顾雏军向每日经济新闻(微信号:nbdnews)记者表示,“我的上市公司应该还给我”,另外,“像科龙电器,拿着我的专利生产空调,肯定要赔偿我”。顾雏军也表示,赔偿在当下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案件的水落石出。
格林科尔、科龙造假案到底是怎么回事啊?
频繁转移资金,满足不断扩张的资本需求,采用资本运作通过错综复杂的关联交易对科龙进行盘剥,掏空上市公司,另一方面又通过财务造假维持科龙的利润增长。
顾雏军挪用资金给作为上市公司的科龙打击太大了,以至于造成科龙因资金链紧张而一度停产。科龙涉嫌财务造假案引发的冲击波,正在持续扩大。
证监会官司打输被责令答复顾雏军,这次证监会真的错了吗?
1、顾雏军此前向证监会申请公开科龙案立案调查相关文件,以及作为案件关键证据的银行保函,被证监会拒绝。顾雏军是格林柯尔系的创始人,旗下曾控制科龙电器等5家上市公司。2005年7月,顾雏军被拘留。
2、年7月,顾稚军要求证监会公开当年的“科龙案”,证监会立即回复不方便公开。同年12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正是宣判,证监会必须对顾稚军的提议给予答复。
3、证监会发布《关于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对顾雏军及格林柯尔系有关涉嫌违法犯罪的事实作了详尽的记录。 调查结果表明,顾雏军等人涉嫌犯罪行为共有八类。
4、没有错。扶贫不仅仅是证监会一个部委的意思,而是国家意志。证监会的扶贫,给我国贫困地区的企业创造更好的条件,能利用资本市场的力量,这也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人们抨击的原因有出于政策不公平的考虑。
5、但是受到这样的行政处罚并不意味不会影响今后的发展。因为根据相关规定像这样存在违法违规的企业,三年内不能再进行融资。据知情人士透露,确实会对今后的融资造成一定的影响。因为再融资是有一定要求的。
6、这样做法可能已经违规了,不排除交易所会对相关交易帐户进行处分的,至于证监会查不查是另一回事了,一般证监会要核查的事件都是影响比较大的,并不一定它不会查这些。
顾雏军案再审将半年内审结吗?
1、法律界人士:顾案将在半年内审结 根据最高院的公告,顾雏军案的再审根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提审根据是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项规定。
2、再审开庭后多久出判决结果在法律上并没有统一规定,只规定了对于简易程度案件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至于开庭后判决的具体情况应当在上述审结时限内进行。
3、同时,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4、再审案件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再审案件按照二审程序审理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5、适用二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应在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再审案件审结时限的起算,应从法院作出裁定决定再审并中止原判决执行之日起算。
顾雏军的新闻资料
月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顾雏军申请国家赔偿案作出决定,决定赔偿顾雏军人身自由赔偿金27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3万元,返还罚金8万元及利息。2009年3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顾雏军于今日下午召开发布会,主要针对佛山法院对格林柯尔系财产处置问题。顾雏军代理律师陈有西说,顾总的刑事案子已经掌握了相应证据,但目前还不方便公开。
年8月,郎咸平发表演讲,指责顾雏军在“国退民进”的过程中席卷国家财富,“郎顾之争”上演。媒体更加质疑其收购资金的来源和科龙业绩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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