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期限最新规定(2021年环保验收最新规定)
本篇目录:
-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最新介绍?
- 2、环评批复几年内不验收会无效
- 3、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
- 4、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
- 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最新介绍?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颁布实施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统一和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最新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于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1月29日发布施行。目的是为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破坏生态环境。
由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环评批复几年内不验收会无效
1、环评不需要验收,环评需要交给当地政府部门审核,但是如果审核后应该是2~3年项目没有建设的话,就作废了,需要重新做环评。项目根据环评建设后,需要做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般是项目建设完成试运行3个月-1年内。
2、在获得环评批复之后的5年内。如果这5年内环评内容的建造面积,排污数据和工艺有较大变动则需申请修改,才能验收。
3、有期限,有效期五年,即五年之内建设项目要按设计要示完成,建设项目的环保项目要按环评批复完成,然后提出试生产申请,试生产三个月,自检合格提出申请验收。如果建设项目五年内没能完成,则当初的环评需重做。
4、有效期五年,即五年之内建设项目要按设计要示完成,建设项目的环保项目要按环评批复完成,然后提出试生产申请,试生产三个月,自检合格提出申请验收。如果建设项目五年内没能完成,则当初的环评需重做。谢谢。
5、当中审批之后的5年内你不验收就会过期,过期就得重新申请。而你已经验收完毕了,就不存在过期的问题,只有你改建,迁建,还有工艺发生变化需要修改环评的时候,那就再申请改环评。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本题考核的是建设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答案】:B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多少个工作日
五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办理备案。
是的,根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范》的规定,承建单位必须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的验收申请材料,否则业主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强制性验收。
日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备案时应提交下列文件:(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由工程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颁布实施的管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自2002年2月1日起施行。最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共二十七章规定。
最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共二十七章规定。其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规定项目试生产的基本内容如下:第六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生产或者运行。
可以登陆环境保护部网站查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技术规范。
【法律分析】施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颁布实施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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